汽车报废后如何保留原车牌

  保留自己的原车牌号要在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五十三条 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取和由机动车所有人按照机动车号牌标准规定自行编排的方式。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